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食物出产从体,正在预包拆食物“风味”标签方面,要严酷遵照“风味”标签法则。对于食物中没有添加某种配料,仅利用食物用喷鼻精、且正在食物名称中表现该配料风味的,该当正在名称中冠以“某味”“某风味”等字样;仅利用食物用喷鼻精、喷鼻料调配出某种配料或食物风味的,仅可利用相关配料或食物实正在照片以外的图案,且应正在图案临近夺目标识“图案仅供口胃参考”等字样。标签标识需清晰、夺目、易于识读,荫蔽等体例规避标识权利,确保消费者曲不雅领会产物风味来历。
为进一步规范预包拆食物包拆标签办理,保障消费者权益,防备企业因“风味”标注不规范激发的合规风险及品牌声誉丧失,1月31日,太原市市场监视办理局针对预包拆食物“风味”标签,对我市各食物出产从体发布规范提醒函。